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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实施办法
2020-04-13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服务市委构建“一核两翼”市域发展新格局为主线,以加速各方面优秀人才向雅集聚为根本,以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企业做大做强需要为导向,以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为重点,坚定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高人才竞争力,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党管人才。把团结凝聚优秀人才作为落实党管人才要求的重要举措,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开发,营造识才、爱才、敬才、重才、用才社会氛围。
(二)坚持引育并重。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做大人才增量、做优人才质量,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规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精准培育有潜力本土人才,健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迸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形成一批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
(三)服务发展大局。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抓创新的理念,围绕发展战略谋划实施人才战略,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以人才优先发展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导向鲜明、激励有效、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模式,形成人才推动创新改革、人才支撑振兴发展的生动格局。以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为统揽,围绕建设“四大中心”,利用5年时间,至少建立产学研用平台50个,至少引进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20个、“高精尖端”人才100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000名,至少支持10000名人才提能增质,至少调任50名高层次人才到公务员队伍,至少设置并使用特设岗位200个,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保障,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下、用得好。
四、支持对象
对象范围为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五类(其他高层次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认定后给予相应支持)。
A类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院士。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的第一主研人员。
B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4.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相当于本层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层次专业人才。
C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以及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
2.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
3.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5.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专家、创新型企业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及其他相当于本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6. “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D类
1.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E类
1.具有国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的制造类企业和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其中,留学回国的高层次人才在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须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毕业回国后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纳入对应人才类别。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予以追加。
支持对象所述人选的认定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入选者经批准后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符合多个人才类别条件的,按最高类别认定。
支持对象中所述计划、工程、项目及奖项、荣誉称号获得者,原则上应尚在建设周期或管理期间。
五、支持政策
(一)项目平台支持。人才团队支持,实施产业人才集聚工程,在雅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资助,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雅创新创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资助。科研项目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库,经认定实施的项目可给予最高30万元项目经费;对省级及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认定可给予最高20万元工作经费。平台建设支持,对认定的产学研平台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成效突出、发展前景广的产学研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金资助。
(二)岗位职称支持。通过考核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至相应岗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管理岗位分别可定为七级、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可聘用为十级、十二级;原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确认聘用。统筹市本级岗位空缺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0%、一般管理岗位的40%,用于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职务职称晋升。设立特设岗位用于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晋升领导管理岗位,总量控制在200个以内。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价渠道,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职称。
(三)专项编制支持。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原则,建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对于考核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四)安家补助支持。通过考核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首次引进到市本级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人才类别发放安家补助。具体发放金额为,A类人才为每人200万元;B类人才为每人100万元;C类人才中的第1、2、3、4、5类为每人50万元,第6类为每人30万元;D类人才为每人20万元;E类人才为每人8万元。
(五)激励资金支持。在市本级事业单位和经开区、农业园区辖区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首次引进到市本级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人才类别在管理期内发放人才激励资金资助。具体发放金额为,A类人才为每人每月10000元;B类、C类人才为每人每月5000元;D类人才为每人每月2000元;E类人才为每人每月1000元。
(六)安居保障支持。在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服务保障。其中对于考核引进的D类人才、引进的A、B、C类人才提供市本级人才公寓(免费入住3年),考核引进的E类人才每年给予3000元的租房补助(最多发放3年);支持人才聚集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身存量用地,建设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5%的单位租赁房等配套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人才安居工程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通过考核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首次引进到市本级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且未享受过我市相关购房支持政策,到雅工作后在雨城区、名山区城区范围内以个人或夫妻双方名义首次购买住房的(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日期为准),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人才类别发放购房补助,A类人才每人50万元,B类人才每人30万元,C类人才中的第1、2、3、4、5类每人20万元、第6类每人10万元,D类人才每人10万元,E类人才每人3万元。
(七)生活服务支持。在雅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生活服务。一是享受专属金融服务,在市内指定金融机构享受绿色通道窗口,在指定银行享受在雅装修住房等银行利率补贴;二是享受专属医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建立高层次人才定期体检制度,整合市内医疗资源,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三是享受“一卡通”便捷服务,申领“雅州英才卡”后,持卡人在雅安市内可享受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参观旅游等个性化专属服务。
(八)能力提升支持。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通过学习、实践等方式提升素质能力,符合高层次人才资助条件的,经认定,可享受人才资助。考核引进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适当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2年。
(九)引才专项支持。设立引才“伯乐奖”,对推荐人才(团队)来雅创新创业并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社会组织及个人,经认定,推荐1人(团队)可给予最高20万元的引才奖励。支持企业引才,对于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最高2万元/人的引才工作经费补助。倡导柔性引才,对我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市外高层次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方式,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引才和在雅工作方式,可给予最高60万元人才补助。
(十)荣誉关怀支持。为雅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雅安杰出人才奖等国家、省市级称号(奖励)的优秀人才,在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一次性给予5万至100万元资助,纳入高层次人才管理、发放激励资金。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落实党委联系专家人才制度,将人才工作摆在重要日程,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工作职能,不断提高人才工作决策水平、统筹力度和领导成效。要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统筹谋划,分阶段、有计划支持高层次人才成长发展,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引导高层次人才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
(二)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运行好雅安智慧人才云平台,各级用人单位要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纳入平台管理、更新信息,推进高层次人才管理科学化、识别精准化、服务高效化。加强对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将高层次人才培养使用情况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财政投入,为高层次人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健全工作宣传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高层次人才先进典型宣传报道,积极培育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大力表扬和广泛宣传各类人才克服困难、成长成才、干事创业、奉献社会的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重才敬才、争当人才的良好风尚。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配套出台相关具体实施举措。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已制定的相关人才政策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原《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雅委办发〔2016〕2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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